根据《深圳市宝安区2022年下半年赴外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对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培养岗位考生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3名拟聘人员予以公示。
张冰凌,女,1997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拟聘为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培养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职员(岗位编号:BA202211F072)。
顾青青,女,1997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土木工程专业,拟聘为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培养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职员(岗位编号:BA202211F073)。
曾志伟,男,1998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土木工程专业,拟聘为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培养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职员(岗位编号:BA202211F074)。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至6月21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宝安区建筑工务署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宝安区建筑工务署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经调查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宝安区建筑工务署将正式受理拟聘人员材料。(宝安区建筑工务署联系地址:宝安区宝民一路74号广场大厦三楼,邮编:518101,联系电话:27782052,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
2023年6月12日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