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宝安区2022年下半年赴外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对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培养岗位考生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3名拟聘人员予以公示。
马琴,女,1997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拟聘为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培养岗位)专业技术11级职员。
陈晓婵,女,1995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拟聘为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培养岗位)专业技术11级职员。
刘威奇,男,1998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环境工程专业,拟聘为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培养岗位)专业技术11级职员。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8日至6月14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宝安区发改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宝安区发改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经调查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宝安区发改局将正式受理拟聘人员材料。(宝安区发改局联系地址:宝安区创业一路区委区政府办公楼8楼,邮编:518101,联系电话:29996810,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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