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第二批,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和楼1栋405办公室,邮编:518200,监督电话:12380,邮箱:sszzrsj@163.com,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录用情形的,将按规定申报办理录用手续。最终是否录用,以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的录用文件为准。
点击查看>>>
附件: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二)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
2023年5月25日
原标题: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拟录用人员公示公告(二)
文章来源:http://www.szss.gov.cn//sstbhzq/ssw/jrss/rczp/content/post_10612968.html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