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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拟录用人员公示公告(三)

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第三批,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7日至2023年6月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和楼1栋405办公室,邮编:518200,监督电话:12380,邮箱:sszzrsj@163.com,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录用情形的,将按规定申报办理录用手续。最终是否录用,以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的录用文件为准。

附件: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三)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人事局

2023年5月26日

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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