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广东省公务员录用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等8位同志为南澳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5月24日至5月30日)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隆澳大街154号
邮编:515900
电话:0754-86817832、0754-8680221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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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澳县委组织部
2023年5月15日
原标题: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2023年拟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nanao.gov.cn/gkmlpt/content/2/2221/post_2221916.html#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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