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宁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精神,李焕钊等37位同志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为我局警务辅助人员(第二批),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普宁市公安局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8日。
受理单位:普宁市公安局政治工作办公室。
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99号普宁市公安局办公楼四楼417号。
普宁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2日
附件:普宁市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拟聘用对象名单.xlsx
原文:
收藏
订阅
小程序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