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现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00号,邮编:518021,监督电话:0755-25038171,传真:0755-25038321,邮箱:lhfyzzb@szcourt.gov.cn,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录用情形的,将按规定申报办理录用手续。最终是否录用,以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的录用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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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职位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xls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9日
原标题: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职位拟录用人员公示公告
文章来源:https://guanwang.szlhfy.gov.cn/news/24685.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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