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金湾区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珠海市金湾区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以下简称“公告二”)规定,现就珠海市金湾区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第二批)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珠海市金湾区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第二批)笔试已于4月29日结束。笔试成绩在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wsbm/index/notice/sysList?fcode=JSRS)公布,考生可登录查询。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公告》《公告二》要求,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各批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2。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9:30-11:30,14:30-17:00。
2. 资格复审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383号市民服务中心C1栋1楼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 《珠海市金湾区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
2. 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
4. 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研究生等各个阶段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以上材料1-5。此外,
1.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而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2.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3. 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还需提供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且加盖所在院校公章的书面证明原件。
招聘岗位有要求其他资格条件的,请对照《公告》《公告二》和《报考指南》提供材料。
(四)有关要求
1. 考生本人应按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不接受他人代办),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复审资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结果现场告知复审对象。
2. 考生提供的资格复审证明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审核对象须保持电话畅通,如网上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有变动的,请及时致电0756-7263359,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面试有关事项
面试预计在资格复审后3日内进行,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政务公开-公职招考”栏目相关信息。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未尽事宜以《公告》《公告二》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相关规定为准,咨询电话:0756—7263359。
附件:1. 珠海市金湾区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 珠海市金湾区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6日
原标题:珠海市金湾区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第二批)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nwan.gov.cn/jinwan/zwgk/rsxx/gzzk/content/post_3529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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