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宝安区2021年下半年赴外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对我街道考察合格的第一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航城街道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航城街道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并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经调查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向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报送拟聘人员材料。
受理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工作日)
联系地址: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713室(凯成二路19号)
联系电话:0755-85905090
邮 编:518128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7日
附件:航城街道2021年下半年赴外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人员(第一批)公示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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