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网

已结束 【合同制】关于招聘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谢岗镇专职普查员的通知(招7人,05月08日~05月31日报名)

招录编制:合同制

招录地区:谢岗镇

岗位类型:其它

招录人数:7人

报名时间:2023年05月08日-05月31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需要,谢岗镇统计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济普查专职普查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谢岗镇专职普查员7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统计及经济、会计、计算机等专业优先。

(三)有较强的计算机数据处理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较好的学习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日后出生),本镇户籍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31日24:0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和要求: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谢岗镇统计办邮箱57500220@qq.com。报名材料包括:

(1)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谢岗镇专职普查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请自行下载,如实填写)。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4)职称或相关技能证书扫描件(如有)。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由谢岗镇统计办组织面试,按实际报名情况择优确定面试人选。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经体检和考核发现不具备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五)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并上会讨论无异议后,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如继续聘用的,再按有关规定程序签订续聘合同。在合同期内由于个人原因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解除用工合同。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及待遇为7.0万元/年包干(含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正式聘用后,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769-87760083;

地址: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六楼统计办公室。

附件: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谢岗镇专职普查员报名表.doc

谢岗镇统计办

2023年5月6日

原文:
收藏 订阅 小程序
The End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

微信扫一扫
关注该公众号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