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福田区2023年3月公开选用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要求,现将福田区水务局2023年3月公开选用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拟选用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选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侨香三道弘毅路1号环境监测监控基地大楼7楼705室,邮编:518000,监督电话:0755-83939674,传真:0755-83946616,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福田区水务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选用的,将取消拟选用人员的选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选用情形的,将按规定办理入职。
附件:福田区水务局2023年3月公开选用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拟选用人员名单
福田区水务局
2023年5月6日
福田区水务局2023年5月公开选用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拟选用人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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