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福田区2023年3月公开选用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的安排及相关规定,经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及体检,现将拟选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4日至5月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选用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单位反映(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政治处702办公室,邮编:518000,联系电话:84461658,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信息,以示负责。
我单位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选用的,取消拟选用人员入职资格。
附件: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拟选用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公示名单
附件: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拟选用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公示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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