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消防事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本次招聘经笔试、资格审核、面试结束,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现将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详见附件)。
如出现报考者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等情况,将按成绩由高到低在同一岗位内依次递补人选。
二、体检集中时间、集中地点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8:10前,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以及与《报名登记表》同版的小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集中,届时由工作人员统一带领考生前往医院体检,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逾时未到者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三、体检注意事项 1.没有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体检。
2.有笔试准考证,但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必须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审核无误经同意后方可参加体检。
3.考生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必须关闭并交我方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凡在体检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考生,按违反纪律作取消体检资格处理。
4.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体检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5.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到后至体检结束前,不得携带和使用与体检无关的物品,体检结果公布前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体检序号和体检医院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或聘用资格。
6.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7.考生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天早上需空腹。为确保化验结果准确,考生尿检时应接取中段尿液。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告知医护人员,并由医护人员确定部分体检项目是当天体检还是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以及哺乳期的考生,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可暂不做X光检查,但要听从医生的意见确定体检项目(例如:试纸检验)。
8.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须于接到复检电话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复检(复检通知电话:0763-8730189)。
9.无特殊情况体检考生不得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医院。在确认所有项目都检查完无异议后,将抽签号牌交给工作人员,得到同意后方许离开。
10.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11.每名考生须备体检费约500元,届时由体检医院统一收取。
12.体检不合格或需要复检的,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近期务必密切关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出现人员递补,将电话另行通知,其体检要求按上执行。请面试成绩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的考生留意电话通知。
四、考察要求 1.进入体检的考生请确定自己的档案保存地,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的考生于2023年5月15日(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携带身份证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档函》,将个人档案调回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本次招聘考察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在考察规定时间内考生要积极配合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做好考察工作,在考察期内按时提供相关考察材料并将个人档案调入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便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查阅、审核档案材料。不按时提供相关考察材料及个人档案,且未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提交书面申请的考生,视为放弃考察、聘用资格。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名单,将统一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联系电话:0763-873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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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消防事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考生名单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4月24日
原标题: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消防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dls.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1702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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