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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金湾区2022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公告(招15人,10月30日~11月02日报名)

招录地区:金湾区

岗位类型:

招录人数:15人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30日-11月02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招募有关工作的通知》(珠人社函〔2022〕16号)有关规定,金湾区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5名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15名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6. 计算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

(二)专业要求(含代码)

经济统计学(B020102)、统计学类(B0711)、会计学(B120203)、财务管理(B120204)、人力资源管理(B120206)、审计学(B120207)、劳动与社会保障(B120403)、法学类(B0301)、汉语言文学(B050101)、统计类(C0703)、法律执行类(C0302)、劳动与社会保障(C120703)。(详见附件2)

(三)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1. 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 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需持残疾证);

3. 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 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5. 计算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岗位待遇

(一)薪酬待遇。税前年薪约8万元左右。

(二)服务期限。基层服务岗位的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选公示—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日17:30时(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过期无效)。

2. 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可手机拍照)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至对应岗位的报考投递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名称及压缩文件须统一命名为“招聘单位+岗位代码+专业+姓名”。

3. 报名材料

(1)《珠海市金湾区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报名表》(须在“本人承诺”栏签名并贴上大一寸证件照)(详见附件3)。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证明材料及有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以上证件原件及报名表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核查。

(3)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4. 资格初审

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若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予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及金湾人才公众号上公布。

5.报考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同时报考不同职位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考试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成绩为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事项另行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及金湾人才公众号上通知。

(三)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1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入围人员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资格复审要求、时间等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并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名单公告将于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 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在我市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2. 考察

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3. 公示

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4. 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聘结果经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办理聘用等手续,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聘。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 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 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4. 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5. 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或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因各种原因退出岗位的,可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当因岗位报考人数不足或考试合格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等情况出现,导致名额空缺时,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高招募成功率,在报考者自愿的前提下(即遵循报考者在附件3“是否服从调剂”的选择),可按以下原则进行调剂:对于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调剂人选。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3081。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要求动态调整,请密切关注珠海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考试等疫情防控要求将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9日

附件1:珠海市金湾区基层服务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珠海市金湾区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报名表.doc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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