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8:30至4月21日17:30;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8:30至6月21日17:30。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两个阶段都可报名人员范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国考合格人员、全日制应届师范生、全日制应届非师范生。
二、报名流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163hainan.com/2023/0414/20230414045626225.png" />)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现场审核
已通过网上申报者须到坡头区现场确认才算完成。
1、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4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17:30)。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另行公告。
2、现场确认地点:湛江市坡头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地址:湛江市奥体中心四号门)。
3、申请人须本人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身份证明
①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②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⑤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①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 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的“出国教育背景服务”栏目进行学历认证。
②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统一到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湛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坡头区爱周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由个人与医院自行协商,须在现场确认时间内提交体检结果;怀孕未能按时完成体检的,待完成体检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
特别提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版),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广东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7/a6799686631162.html)”下载(附件2),A4双面打印,贴照片(与报名资料一致),提前自行持空白体检表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完毕,医院作出体检合格结论并盖章方可生效。
(5)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并将函件交给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两地警务部门核实后,将函件返回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
(6)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系统上传、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4、现场确认范围:
(一)户籍在坡头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坡头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奥体中心四号门)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提供邮寄服务,可代领(须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时间,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畅通。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一寸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
六、咨询电话及咨询人:0759—3951719卢老师
附件:湛江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docx
湛江市坡头区教育局
2023年4月7日
原标题:坡头区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第一阶段)
文章来源:http://www.ptq.gov.cn/zjptjyj/gkmlpt/content/1/1747/post_1747033.html#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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