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公安局第八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安排公告如下:
一、参加人员、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按照本公告附件1的时间安排,在指定时间内自行前往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考生须从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北门(从福田区侨香路辅路岭南大厦与盛世大厦之间道路进入校区,路线图见附件2)进入测评场地。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附件内容,知悉本人参加时间,提前熟悉地点和交通路线,避免影响应聘。
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实行达标制,考生其中一个环节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测评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分类管理
1.正常参加测评。“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测评前7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有测评前(以现场报到时间为准,下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4小时内核酸采样记录,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测评情况的考生。
2.不得参加测评。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测评前10天内,有国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测评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
(4)未完成在深圳“3天3检”的考生;
(5)“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6)不能提供测评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或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4小时内核酸采样记录);
(7)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8)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测评情况的考生。
(二)测评前准备事项
1.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考生须提前10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测评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4小时内核酸采样记录)。
3.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4.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3)。
5.提前做好出行安排。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广东省内的考生,测评前7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市。考生要提前了解深圳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注:①深圳市具体疫情防控政策可在微信“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栏目查询。
②全国高、中、低风险区可在微信“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栏目查询。
(三)测评期间义务
1.所有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体能测评和身份核验时可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测评点。进测评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测评结束后及时离开。
3.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或测评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4.现场医护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当日测评,是否另行安排测评,由深圳市公安局研究决定。
考生不配合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心理素质测评
(一)考生报到流程。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考生应在报到前自行将附件1中本人准考证号对应的序号(如“A001”)摘抄在准考证右上角空白处,心理素质测评报到时间为上午08:00-08:30,下午14:00-14:30,报到时间截止后(上午08:30,下午14:30)禁止考生进场。考生务必在应聘职位对应的测评日期和报到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的应考证件(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手机“粤康码”绿码、行程卡正常、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六者缺一不可),到达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北门入口考生报到处(具体地址详见附件2)查验证件。
证件查验合格后,考生须关闭携带的全部通讯工具、音频或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和个人行李物品,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并根据现场引导员指引进行抽签。
(二)测评方式和流程。考生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在指定考场使用计算机上机操作答题,答题完毕后,测评软件系统将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自动给出测评结果。心理素质测评只进行一次,测评不合格的(现场书面反馈测评结果),不予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体能测评
(一)参加人员范围。心理素质测评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
(二)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男子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长跑;女子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长跑。考生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测评不合格,不予参加下一项目测评。考生未按规定完成全部项目测评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按照《深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试行)》(附件4)实施。其中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男子1000米长跑、女子800米长跑项目测评次数均为1次。
测评标准中的“30岁(含)以下”是指1991年6月7日后出生;“31岁(含)-35岁”是指1991年6月6日至1986年6月7日之间出生;“36岁(含)-40岁”是指1986年6月6日至1981年6月7日之间出生;“41岁(含)以上”是指1981年6月6日以前出生。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根据不同职位分为不同时段进行,请考生务必确认本人参加测评的时间,提前熟悉测评场地具体位置。因疫情防控管理要求,测评场地不提供停车位,考生车辆禁止进入测评场地,请考生选择合适交通工具赴考,并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影响应聘。
(二)考生须在指定的日期和报到时间段内到相应地点报到参加测评,不得由他人代替。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必须按要求将通讯设备等规定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测室和测评场地,否则取消应聘资格。考生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测评场地实行封闭管理,除工作人员、考生外的其他人员均不得进入测评场地。考生在报到后,完成测评前未经现场主办机构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生抽签后,须将抽签条贴在本人胸前、大腿和准考证空白处(不得遮盖人员信息和照片),并确保测评全程抽签条不遗失。
(六)考生应充分考虑个人身体状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一切后果本人自行承担。考生须自行准备合适的运动服装、运动鞋等。因参加人数较多,部分考生可能候考时间较长,建议自备适当的饮用水和食物。禁止穿带钉跑鞋参加体能测评。
(七)因天气、场地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测评时间的,由深圳市公安局统一安排。考生因身体不适等理由提出重测或缓测的,不予受理。
(八)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名额:设职位招聘名额为Y,面试名额为R,对执法勤务类职位,R=3Y;对一般勤务类职位,当Y≤5时,R=3Y;当Y>5时,R=2Y。请考生及时关注深圳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通知公告,并提前做好个人行程安排。
(九)考生如对招聘政策有疑问,可向深圳市公安局电话咨询:0755-82498605;0755-82498905(受理咨询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16日的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十)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采取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并及时关注深圳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深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公安局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1:深圳市公安局第八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时间安排.xlsx附件2:深圳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学校交通示意图.docx附件3: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附件4:深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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