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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广东广州市南沙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广州市南沙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广州市南沙区户籍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居住证上的“现居住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广州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广州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州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穗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见附件5)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2021年之后)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资函〔2022〕1号)规定执行。

三、认定流程和时间安排

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2日8:30至4月21日17:30;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8:30至6月21日17:30。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1.“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和材料提交时间:4月12日8:30至4月21日17:30。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报名、提交材料;材料补正时间:4月20日8:30至4月28日17:30。申请人在材料初审后根据提示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2.“穗好办”APP信息采集时间:4月13日12:00至4月22日12:00。

3.体检时间:4月13日至4月25日;

4.材料审核时间:4月20日12:00至5月4日12:00,材料复审时间:5月4日12:00至5月16日12:00;

5.认定机构核查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居住证信息时间:4月23日至5月16日;

6.审批时间:5月16日至5月31日,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结果,生成证书编号并向社会公告;

7.证书领取时间另行公告。

第二阶段。

1.“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和材料提交时间:6月15日8:30至6月21日17:30。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报名、提交材料;材料补正时间:6月16日8:30至6月28日17:30。申请人在材料初审后根据提示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2.“穗好办”APP信息采集时间:6月16日12:00至6月22日12:00。

3.体检时间:6月16日至6月25日;

4.材料审核时间:6月16日12:00至6月22日12:00,材料复审时间:6月22日12:00至6月28日12:00;

5.认定机构核查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居住证信息时间:6月22日至6月28日;

6.审批时间(6月28日至7月13日),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结果,生成证书编号并向社会公告;

7.证书领取时间另行公告。

(二)认定申请流程

第一步,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163hainan.com/2023/04/358583_2.htm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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