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和《清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已通过我局组织的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招聘程序的考生郑旖偲(女,身份证号码后六位:034542)进行公示。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清远市公安局政治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14日。
联系电话:0763-3463839。
清远市公安局政治处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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