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门县纪委监委2023年公开招聘纪检监察助理公告》要求,定于2023年4月15日进行笔试。现将笔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一)领取时间:2023年4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领取地点:龙门县纪委监委干部室(龙门县龙新路办公区龙门县纪委监委机关一楼)。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星期六)上午10:00-11:30。
(二)笔试地点:龙门县龙城街道体育路1号县体育馆新闻采访发布室。
三、笔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所在试室详见准考证)。
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环境,笔试当天提前到达考场,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试室签到。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请认真阅读《考生须知》。
(三)考生应提前熟悉考试地点、道路交通等情况,依据本人实际选择交通工具,提前4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试室签到。开始考试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
(四)笔试当天,进入考场的所有人员和考生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五)受理考生投诉的举报部门及联系电话:龙门县纪委监委干部室 0752-7988351。
龙门县纪委监委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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