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清远市清城区大数据中心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公告》规定,现对已通过清远市清城区大数据中心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向清远市清城区大数据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如公示无异议的,将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备注 |
1 | 202301002 | 江雨彤 |
公示期间: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11日
联系电话:0763-3939227
清远市清城区大数据中心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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