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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广东河源龙川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我县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龙川县户籍人员;

(二)持有龙川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广东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龙川县居住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龙川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龙川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龙川县中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三、认定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4月12日8:30至4月21日17:30;

第二阶段:6月15日8:30至6月21日17:30。

(二)现场审核时间

第一阶段:4月24日至4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第二阶段:6月27日至6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地点:龙川县老隆镇东风东路60号龙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老一中对面)。

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认定流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163hainan.com/2023/0406/20230406022535697.gif" />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五)龙川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设在龙川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龙川县老隆镇先烈路26号),联系电话:0762-6758335。

(六)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龙川县政府网(http://www.longchuan.gov.cn)。

附件:

1.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双面打印).pdf

龙川县教育局

2023年4月3日

原标题:龙川县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ongchuan.gov.cn/sy/tzgg/content/post_546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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