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拟聘用卢飞伟等2名同志到大朗镇事业单位工作,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岗位代码 | 姓名 | 学历学位 | 职称 | 综合成绩 |
1 | 1455 | 卢飞伟 | 研究生 硕士 | 中级经济师(建筑与房地产经济) | 72.68 |
2 | 1456 | 卢创华 | 本科 学士 | 建筑工程管理高级工程师 | 71.08 |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大朗镇党建工作办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4月4日至4月13日(7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东莞市大朗镇党建工作办
受理电话:0769-82238203
通信地址:东莞市大朗镇美景中路1号
邮编:523770
东莞市大朗镇镇党建工作办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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