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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关于开展广州市荔湾区2022年下半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面试的公告(招85人,11月03日~11月04日报名)

招录地区:荔湾区

岗位类型:

招录人数:85人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03日-11月04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关于开展广州市荔湾区2022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公告》,现将2022年下半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2022年下半年拟招聘录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85人(附件1)。已纳入聘用人选资源库,即2022年上半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达60分(含60分),且上半年未被正式聘用的考生,均可选择街道报考参加2022年下半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和面试。通过上半年面试并进入试用期的考生,在试用期内主动离职或试用不合格的,不予参加下半年面试。

二、资格复审

考生面试前必须参加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进入聘用人选资源库的考生可通过登录荔湾区社区专职人员招考网(http://lwshequ.lnc.edu.cn)或手机扫描考试报名二维码参加资格复审网络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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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时间:11月3日9时至11月4日18时。非报名时间段,不可报名。报名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020-22305699。

3.报名要求:考生可任意选择两个街道填报报考意向,分第一意向街道、第二意向街道。

①系统根据考生第一意向街道选择,按笔试成绩高低和1:3比例确定参加各街道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

②如考生第一意向街道未入围,且个别街道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根据考生第二意向街道选择依次补充缺额。如考生第二意向街道已报满,则无法报考。

③两次意向均经系统确认后,第一意向街道、第二意向街道均未入围,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由系统随机调整报考街道。如报考街道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仍未达到1:3比例,或者报考街道出现入围考生放弃、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结果不合格情况时,可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服从调剂的考生必须在报考时勾选“服从调剂”选项,未勾选的考生视为不服从调剂。

④调剂结束后,仍有街道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展现场资格复审。

(4)报名结果查询:考生可于11月8日之后登录报考网站或扫描考试报名二维码查询报考结果。入围考生须根据指定时间,按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到报考街道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二)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2022年11月9日至11月10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

2.地点:各招考街道办事处(附件2)。

3.考生须提供材料包括:

(1)本人报名表原件1份(报考人员自行通过报名系统用A4白纸双面打印,提前粘贴好大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

(2)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有海外学习经历的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属地化相关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有效期内居住证、房产证明、购房证明、房屋租赁凭证或者其他能够有效证明广州市户籍或者常住在荔湾区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提供租房合同的,合同需在有效期内且截至资格复审时已满三个月;

(5)其他证件资料,包括退出现役证件、随军配偶等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证明材料等,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各街道在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请考生现场在《报名表》上签名确认、签订《考生承诺书》(附件2),并向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附件3)。现场资格复审提交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不得委托他人进行,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4.现场资格复审递补

(1)如有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承诺期限内提交齐全的审查资料(且提供原件核对)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由各招考街道通过电话联系递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

(2)时间:2022年11月11日

(3)开展现场资格复审递补后,仍有街道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参加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三、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请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要求到指定地点准时参加面试。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资格。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如实填报《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3),自行打印并签名确认后带至面试考场。填写日期须为面试当天。

(二)考生须持“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面试。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境外来(返)穗人员须按照广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配合做好有关管理措施。考生须全程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1.被确定为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

2.处于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期间的;

3.“穗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4.现场检测体温≥37.3度的。

五、咨询电话

020-81378806,020-22305699(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附件:

1.荔湾区各街道2022年下半年招聘人数统计表

2.各街道办事处地址及咨询电话一览表

3.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

2022年10月28日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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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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