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馆向社会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并经过研究,择优选录,确认以下人员为我馆此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毕业院校 | 原工作单位 | 拟聘岗位 |
1 | 林志锋 | 男 | 大专 | 华南师范大学 | 韶关市清风园管理办公室 | 客房部经理 |
公示时间: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10日,公示时间为7天。
在公示期内,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径向我馆反映,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420523216,联系地址:乐昌市坪石金鸡南路3号
乐昌市(坪石)金鸡宾馆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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