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公告》的有关程序和规定,现对已通过考试、体检等程序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向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
序号 | 报考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姓名 | 备注 |
1 | 01 | A08 | 罗晓琪 |
公示时间:2023年4月3日—4月10日
联系电话:0763-3398830
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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