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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广东云浮市新兴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新兴县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县受理申请认定人员范围如下:

(一)户籍在新兴县的人员;

(二)持有新兴县居住证并且在有效期内的外县户籍人员;

(三)新兴县户籍的广东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新兴县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新兴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2日8:30-4月21日17:30;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5日8:30-6月21日17:30。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ex2.https.443.ipv6.yunfu.gov.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二)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1.选择认定机构

《广东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对认定机构的选择作出了以下说明:

(1)广东户籍、广东居住和在校生申请人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的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请人选择居住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申请人选择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部队驻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结合我县受理申请认定人员范围以及具体流程,现明确: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网报时请选择“新兴县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确认点请选择“新兴县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网报时请选择“云浮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确认点请选择“新兴县教育局”。

(2)“申请地类型”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户籍所在地”,在所持居住证所在区县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在学籍档案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居住地”。

(3)个人承诺书:申请人按规定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以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时,系统中的“是否在校生”栏需选择“否”。

2.网上报名

每个批次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申请人在网报提交后第二个工作日要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认定机构留言,并按留言修改。

3.材料审核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提供相关材料完成报名审核。第一阶段现场受理审核时间为:4月14日至4月24日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第二阶段现场受理审核时间为:6月16日至6月26日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现场审核时,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ex3.https.443.ipv6.yunfu.gov.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ex4.https.443.ipv6.yunfu.gov.cn/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凡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选择了“新兴县教育局”的网报人员,需到新兴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并开具体格检查证明(体检表上须有医院明确给出的合格结论)。其体检时间为:第一阶段网报人员为4月12日至4月24日;第二阶段网报人员为6月15日至6月26日。申请人自行下载《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1)双面打印并填写好个人资料,粘贴好相片,带备身份证到体检中心体检。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系统格式要求上传)。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我县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分别于2023年5月12日、7月13日作出第一阶段申报、第二阶段申报的认定结论及数据处理,并为认定通过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结果在新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领取证书、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我局届时将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认定通过的申请人手机。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材料,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初审后,提交到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由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送市教育局审批。审批完毕后,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认定申请表》由行政服务中心发放。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云浮市城中路111号,联系电话:0766-8819205,导航: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申请人如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五)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新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技术咨询电话:010-56761296和新兴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766-2978177。

点击查看>>>

1.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

2. 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3. 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新兴县教育局

2023年4月3日

原标题:新兴县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nxing.gov.cn/xxxrmzf/zwgk/tzgg/content/post_1682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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