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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珠海市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公告

根据《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资格审核和面试等事项公告》,现将珠海市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具体名单在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系统公布。

二、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为3月26日上午,考生须于当天上午7: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以及证件照(2寸)到中共珠海市委党校政德楼309室报到。

三、复检

体检医院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将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将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选调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特别要注意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的要求),并熟悉有关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及要求。

2.考生报到后,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电源,交小组带队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考生在工作人员的组织下抽签确定体检顺序,体检期间,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结果将由选调机关通知。体检不合格或须进一步检查的,选调机关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

五、监督咨询

0756-2128738、2128993。

附件:体检须知.doc

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21日

原标题:珠海市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uhai.gov.cn/xw/gsgg/content/post_35010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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