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1 | 余*可 | 440***929 | 录取 |
备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23年3月7日14时,公示期结束后录取人员需向我公司提供以下资料(原件):请于2023年3月9日向我司提供入职体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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