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深圳画院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现对深圳市公共文化艺术创作中心(深圳画院)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4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38号710办公室,邮编:518008;联系电话:0755-25592870;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单位将会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或反映单位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人选的聘任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将呈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最终是否聘用,以聘用文件为准。
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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