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雇员(非编制)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和条件资格详见《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街道办事处招聘机关雇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3月3日至2005年3月2日期间出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报名时间: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9日。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上传如下附件:
(1)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即劳动合同(合同内明确工作岗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若劳动合同内未明确工作岗位的需同时提供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有效工作证明。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现场领取准考证
1.领取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领取地点:五桂山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213室(中山市五桂山商业街82号)
3.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的,可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行领取。
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报考者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笔试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雇用岗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街道办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工作人员的待遇按《五桂山街道机关雇员薪金福利管理实施方案》执行,聘用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本公告由五桂山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60-88203811、88206713(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联系人:胡小姐、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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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1日
原标题: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街道办事处招聘机关雇员(非编制)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s.gov.cn/wgs/gggs/content/post_2244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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