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庆市公安局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安排,市公安局近期组织开展了笔试、体能测试以及面试工作。现将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公示
详见附件。
二、体检、政审通知
(一)体检。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于3月10日前自行前往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项目工作人员将在招录通知群做好指引,并于3月13日前将体检报告交到肇庆市端州区前进中路3号肇庆市公安局5楼警辅办,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体检结束后,请考生留意平安肇庆微信公众号通知。(注: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体检的,将视为自愿放弃本岗位。)
(二)政审。进入政审环节人员需提前准备好办理入职的个人审批材料,包括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一张、户口本户主及本人的复印件一张、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一张、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没有可忽略),于3月13日前将上述材料和体检报告一起交到肇庆市端州区前进中路3号肇庆市公安局5楼警辅办。
三、补录
如出现资格复审、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政审、聘用资格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公示结束后6个月内,市公安局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本批次所有招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人选。
四、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在肇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安局频道http://www.zhaoqing.gov.cn/zfxxgklm/gaj/、“平安肇庆”微博和“平安肇庆”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报省公安厅政治部备案同意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用工方式为聘用。
五、试用期
聘用后的辅警按照《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肇庆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管理,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六、督察监察
本次公开招聘由肇庆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肇庆市公安局机关纪委负责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58-2962370(肇庆市公安局机关纪委)。咨询电话:0758-2962460(肇庆市公安局政治处)
附件:肇庆市公安局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xlsx
肇庆市公安局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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