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拟聘用王巧玲等4名同志到企石镇事业单位工作,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岗位代码 | 姓名 | 学历学位 | 职称 | 综合成绩 |
1 | 2279 | 王巧玲 | 本科学士 | 助理编辑 | 80.13 |
2 | 2280 | 刘雪银 | 本科学士 | 建筑工程管理助理工程师 | 81.08 |
3 | 2281 | 曾冰斌 | 本科学士 | 水文与水资源助理工程师 | 75.98 |
4 | 2282 | 王婷 | 硕士研究生 | 环境保护工程师 | 82.33 |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企石镇党建工作办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3月7日至3月15日(7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企石镇党建工作办
受理电话:0769-86661010
通信地址:东莞市企石镇宝石路1号
邮编:523500
企石镇党建工作办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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