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尾办发〔2018〕2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考核合格,朱敏等4位同志被确定为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受理单位: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660-3436880
地址: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中心大楼三楼
邮政编码:516622
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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