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2〕156号)的有关规定,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引进一名急需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原名番禺理工学院、番禺职业技术学院)1993年筹建,1997年9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2009年底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学校建设名单B档(30强)。目前设有51个专业,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万4千余人。
二、岗位要求
此次拟引进急需专业人才1名,从事教师岗工作。要求本科专业为土木工程(B081101)、水利水电工程(B081201),博士阶段研究方向为结构工程(A081402)、桥梁与隧道工程(A081406)等相关方向。具体要求详见《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有十年及以上全职企业工作经历,同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年龄为45周岁以下,即1977年3月13日之后出生。
3.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以排名第1获得省、部、行业级工程类奖项2项及以上,近五年主持完成大型工程设计或工程建设项目至少2项。
4.具有较强科研和技术服务能力,以排名第1获得省、部、行业级科技进步奖1项及以上,同时以主要完成者或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科技项目或横向课题的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3日起到2023年3月17日止。
2.报名方式
符合引进条件的应聘人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填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引进急需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基本情况表》(附件3),连同本人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及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pyprsc@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急需专业人才+应聘人员姓名) 。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3)应聘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在《岗位需求表》中提及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供相关专业材料〔国(境)外博士须提供成绩单及翻译公证书或毕业院校的相关专业证明及翻译公证书,国内博士提供由毕业院校盖章的成绩单〕,经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
2.资格复核
(1)资格复核具体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核所需提供的材料为:本人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及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通过资格复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核评价环节。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声明放弃资格复核、缺席资格复核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评价资格;资格复核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或重要材料原件提供不全的视为复核不合格。
(三)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方式:通过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或成果展示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具体方式以实际参加考核时通知为准。
2.考核评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考核评价比例:不设开考比例限制。
4.成绩:考核评价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考试综合成绩超过80分者方可录用。
(四)体检考察
1.体检
对达到80分及以上者,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合格方能录用。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不予录用,但因怀孕等法定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延期体检。
2.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学校通知考生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考生超过5个工作日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或考生所在单位超过30天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考察。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index.html)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及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学校将组织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所聘岗位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等级为专业技术4级。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广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等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他待遇:
1.住房待遇:学校免费提供五年的周转性教师住房一套。
2.除享受上述待遇之外,学校积极协助申请并办理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根据广州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文件规定,经认定的广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专项补贴、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有关待遇。
五、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4734666(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吴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4835229(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赵老师;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27日
附件:
1.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第一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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