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昌市2022年下半年镇(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乐昌市2022年下半年镇(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审核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
(一)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3月1日上午9:00-11:30
递补人员资格审核时间:3月2日上午9:00-11:30
(二)资格审核地点: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乐昌市公主下路70号)。
(三)联系电话:0751-5553318
三、资格审核所需提供的资料
(一)《乐昌市2022年下半年镇(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所学专业未列入系统中《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并已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证明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三)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以上各项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报名表》留下原件其他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四、资格审核的内容和要求
(一)资格审核的内容。
资格审核将严格按照《公告》规定执行,重点审核考生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户籍等内容以及是否属不得报考和应当回避的对象等事项,特别对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要加强审核。
(二)资格审核要求。
1.资格审核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时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的,方能列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如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的取消面试资格,可从报考相同岗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核对象。请未进入资格审核但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靠前的考生准备好有关资格审核的材料,并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能及时联系。无法联系或逾期未能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2.报考“面向乐昌户籍或生源”岗位,应为乐昌市生源,或者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为乐昌市户籍的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材料;配偶为乐昌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父母为乐昌户籍的需提供父母户口本;
3.按照《公告》要求报考的有加分的考生,属于大学生村官的,须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属于“三支一扶”计划的,须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
4.资格审核完毕后,审核人员应在《报名表》中的“备注”栏出具审核意见(审核不合格的,须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并签名,以示负责。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报名表》中的“应聘人员承诺”栏签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5.报考人员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第一时间如实报告情况。
6.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考生应遵循诚信报考的原则,如面试、考察等后续阶段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7.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资格审核相关材料代审。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资格审核是在新冠感染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人员,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六、其他事项
(一)请相关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及体检、考察等事宜,将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附件:乐昌市2022年下半年镇(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名单
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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