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为正处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16名聘用人员,其中第二类3人、第三类5人,第四类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15个岗位16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工程建设管理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三类及以上类别聘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用“00*岗位+名字”命名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30245657@qq.com,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
(3)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其他材料(报考四类或以下类别岗位,外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
3、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至3月6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7日至8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核,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电子版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四)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报考第二类或第三类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开考。
1、笔试
时间:2023年3月11日9:00~11:00。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五)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招用人员名单将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网站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咨询电话:0769-22411528;联系人:戴建章
附件: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docx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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