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2月南山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南山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2023年2月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南山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2023年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研究生毕业人员,且须于报名首日(即2023年2月5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报考专业
(1)考生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考生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同时具备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按第二专业报考的,须有相对应专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没有单独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3.报考年龄
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2年2月5日之后出生)。
4.教师资格证
本公告所有岗位要求考生取得《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三、报考
(一)报考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请于2023年2月5日10:00至2月15日18:00登陆http://www.163hainan.com/2023/02/350036_2.htm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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