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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关于招聘“三支一扶”人员为附城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1号)、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等联合九部门出台《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人社〔2020〕82号)等有关规定和《关于招聘“三支一扶”人员为附城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核、体检、考察等环节,余凤仪同志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余凤仪,女,汉族,1997年8月出生,籍贯广东汕尾城区,2020年8月参加工作,学历大专,毕业于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2020年8月15日至2022年7月31日在附城镇社会治理中心进行“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满考核等次为合格,现拟通过直接考察形式聘用为附城镇社会治理中心工作人员。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股室: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联系电话:0660-6600117 邮政编码: 51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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