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光明区2022年10月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安排,现对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至1月31日(共13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光明区委组织部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958(3),邮编:518107,电话:0755-88219841,传真:0755-88211821,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8:00)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光明区委组织部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的,由各街道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2023年1月18日
附件:深圳市光明区2022年10月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拟聘人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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