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汕尾市市级储备粮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储粮安全,汕尾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设置,共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汕尾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考试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发布公告
在广东汕尾人才网(https://www.shanweirc.com/)、汕尾市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s://www.shanwei.gov.cn/swgzw/)发布公告。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swscblgs@163.com,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1)汕尾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报考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扫描件;(3)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持本单位或用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报名材料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4.报名注意事项。(1)把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上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和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名称须写明“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者提供的扫描件资格初审是否通过,将在邮箱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者本人。上传资料缺少内容的,会以邮件形式反馈给应聘者本人,应聘者本人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所缺资料补全,逾期视为不合格。
6.准考证发放。具体领取时间、地点请应聘者留意通知。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1.笔试。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进入笔试。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内容分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政治理论40分、专业知识60分,共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资格复审。(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招聘岗位名额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如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入围应聘者出现名次并列,且经面试资格复审均合格的,则一并列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如同一岗位笔试考生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2)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汕尾市国资委门户网站公布。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所缺名额将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3.面试。面试内容分专业知识问答和实际技能操作两部分,各占50分,共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少数点后2位。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54分。若同一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
体检体检机构应当选择具备三甲级别资质的医院,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有关体检工作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3人以上的考察组,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应聘者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状况、主要社会关系、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被考察人员如无法按时递交有关材料或有存在影响聘用问题无法通过政审考察的,取消其政审考察资格。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广东汕尾人才网、汕尾市国资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按招聘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违反有关管理规定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将按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续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薪酬及福利
薪酬福利待遇按汕尾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岗位条件等要求,填报好符合本人条件的招聘岗位。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者须保持通讯畅通(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方式),如因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及时接收有关通知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如因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天内有效。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本公告中有关应聘者年龄、毕业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含本公告中其他与时间计算有关的事项界定时间)均为本次公告发布当天。
(六)本次招聘笔试、笔试划定的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面试及面试人员名单发布、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均通过广东汕尾人才网、汕尾市国资委门户网站适时公布,请应聘者留意网站相关公告或通知。
(七)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八)应聘者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汕尾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60—3330032。
附件1:汕尾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doc
附件2:汕尾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汕尾市储备粮食和物资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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