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2022年下半年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及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各考点入围资格复审及体检环节且与我局签订《两方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
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地点:
恒丰海悦国际酒店一楼商务中心(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二路127号)。
(四)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主要是审查考生所提供的材料是否与公告及岗位表公布的条件要求相符,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请考生本人持以下材料到恒丰海悦国际酒店一楼商务中心参加资格复审(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整理好,原件与复印件分开):
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户籍本(可仅提供本人户籍卡复印件,不需户主首页);
3.就业推荐表(函)(收原件,由毕业院校出具,不得自行涂改,须加盖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港澳台地区及境外院校的不需提供);
4.成绩单(收原件,由毕业院校出具,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者所在院系公章,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还需要提供本科学历的成绩单);
5.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有证书原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
7.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若不能提供的,须提交承诺书(见附件1)。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须现场提供近年来的雅思考试7分或托福考试95分及以上成绩单,验原件收复印件;
8.承诺书(附件1,承诺相关内容);
9.原单位(毕业院校)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收原件,内容须注明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有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港澳台地区及境外院校的毕业生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10.就业协议书(收原件,港澳台地区及境外院校的毕业生无需提供);
11.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2);
12.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验原件收复印件)。
②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收原件)。
④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验原件收复印件)。
⑤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收原件)。
13.在招聘公告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体检
(一)体检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地点:现场发放体检表及体检有关事项通知。
(三)体检程序:
1.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自行到达指定医院的体检中心。
2.考生须在《体检表》上粘贴本人照片(请提前准备好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填写“姓名”、“报考职位”和“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所填写信息审核通过后,由体检部门在照片上盖章确定;然后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进行空腹验血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验血项目须上午10:30前完成,B超检查须空腹)。
3.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把《体检表》送体检中心服务台审核,工作人员确认后收回《体检表》。
(四)体检注意事项:
1.获得体检资格考生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到达指定地点,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当天上午前完成并将体检表交回服务台,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请考生自行带笔填写《体检表》。
2.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如违反纪律,故意扰乱体检秩序,将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
3.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4.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5.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6.月经期女性请在体检表第1页备注栏中注明“月经”两字,仍做尿常规及妇科检查。女性需排尿后检查妇科。
7.孕妇可依B超及有效检验证明,请医生签名后免检。
8.可依人少先做原则进行,尽量先做抽血、B超、心电图等检查(抽血需10:30前完成)。
其余注意事项参见医院体检须知。
(五)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结束后,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需要复检的考生将于体检第二天下午14:00前通知,未接到电话通知复检的,可自行安排返程)。
体检结果将在体检结束10天后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在线(http://www.baoan.gov.cn/jyj/)公布。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其他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发放体检表。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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