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拟面向社会招聘4名特别聘员。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7〕9号)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单位和岗位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招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领域驻东莞市立沙岛精细化工园区专家1名(以下简称驻立沙岛专家),招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领域驻局专家1名、安全生产基础领域驻局专家1名、森林防灭火管理领域驻局专家1名,专职提供技术支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应急管理事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
(2)驻立沙岛专家:具有化工、安全工程及相近专业方面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0年以上,且有不少于10年在企业从事化工行业安全管理的经历,有政府部门或大型石化园区坐班服务经验及较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经验为佳,熟悉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园区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能力,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驻立沙岛精细化工园区专家工作,并接受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领域驻局专家:具有化工、安全工程及相近专业方面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从事安全管理或化工设计或安全评价的经历,熟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驻局专家工作,并接受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管理;
安全生产基础领域驻局专家:具有化工、安全工程、机械电气及相近专业方面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10年以上,且有不少于10年在企业从事工业企业安全管理的经历,熟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驻局专家工作,并接受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管理;
森林防灭火领域驻局专家:消防及相近专业方面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不少于10年森林消防或城乡消防管理的经历,熟悉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驻局专家工作,并接受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管理。
(3)驻立沙岛专家年龄在65周岁以下,驻局专家年龄在55周岁以下。
(4)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表达能力好。
2. 报名方法
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每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3. 报名时间
2023年1月11日至1月18日。
4. 报名路径
请将报名资料发送到229715502@qq.com电子邮箱。
5.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东莞市特别聘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Word文档及签名PDF文档各一份;
(2)身份证扫描件;
(3)户口簿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扫描件;
(5)长期从事与本次招聘岗位相关工作所在单位证明,或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6)相关职称证书、资格证的扫描件;
(7)个人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
(二)资格审查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通过邮件回复报名人员。
(三)聘用考核
考核以“面试+评审”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待定。
1. 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招聘对象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限时每人15分钟。面试考官由市应急管理局领导、有关专家合计5人组成,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个招聘职位面试成绩前3名入围评审环节,同分数者一并进入评审环节,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开展评审。
2.评审
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领导、专家,组成综合评审组,对入围评审者的资质条件、能力素质进行综合考察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每个职位遴选1名招聘对象作为体检人选。具体评审方式由市应急管理局确定。
经面试、评审如无适合人选,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相关职位可不招聘。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市应急管理局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人选由招聘单位提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体检。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人员递补
在综合评审和体检等过程中,如遇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由市应急管理局研究是否按名次顺序进行递补,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规定进行人员递补。其中,危化、安全生产基础领域驻局专家最终如无适合人选,可在应聘驻立沙岛专家未入选、符合本次驻局专家招聘条件且能力素质较优秀、本人愿意的人员中,按名次顺序进行人员递补。
(八)结果备案
在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签订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及注意事项
驻立沙岛专家特别聘员待遇为60万元人民币/年,驻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特别聘员待遇为25万元人民币/年,薪酬构成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东人发〔2017〕3号)执行。
咨询电话:0769-22212692;联系人:张小姐。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4日
附件2:东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招聘特别聘员岗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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