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高明区国资局机关及下属国有企业内部招聘1名兼职外部董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和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人员为佛山市高明区区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区属一级、直管企业退休后的领导人员;
2.符合任职条件的其他人员(含区国资局机关及区属国有全资、控股企业已退休人员,公务员除外)。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思想合格;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年龄:男性65周岁以下(即195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55周岁以下(即196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7.具有5年以上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财务审计、风险防控、公司治理或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的相关工作经历;
8.个人档案有关资料真实、完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严重违纪违法给予处分未过影响期或正接受调查处理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使用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曾纳入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禁入情形。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简历及其他可证明本人工作能力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要求A4纸张纸质材料);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应聘人员报名表》并按规定格式填好后和其它扫描件一起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371263631@qq.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内部招聘+应聘岗位名称+个人姓名。
(三)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13日止。
(四)根据职位要求,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进行考察、体检等,再办理聘任手续;未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兼职外部董事实行年薪制,聘用期内薪酬根据任职企业行业特点、主营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和所聘用外部董事人员层次等要素确定。年度基本薪酬标准暂定为8万元/年,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对于年龄计算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二)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由区国资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严小姐(工作日9:00-17:00)
联系电话:0757-88683628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区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佛山市高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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